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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国名菜、名点、中华名小吃”认定标准时间:2018-06-11 一、认定范围 全国经营中餐的饭庄、酒家、酒楼、餐馆、餐厅、小吃店、快餐店、菜馆、面馆、茶馆等单店和连锁经营的餐饮企业中,有能够突出代表中国风味菜点风格与特点的,经受了市场的检验和认同的名菜、名点和名小吃。 二、申报条件 (一)企业要有完备的执业手续,各项证照齐全,合法经营; (二)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经历,在当地具有广泛知名度; (三)企业的形象较好,在行业中有良好的口碑; (四)菜点、小吃特点鲜明、口味突出,曾在国际、全国或地方比赛中获奖; (五)品种开发生产时间在3年以上,为当地的名牌品种。 三、认定标准 (一)使用原料 1.企业确保有科学规范的采购程序、采购制度和采购档案; 2.菜点和小吃所使用的主要原料、配料有固定的生产基地(或供应商),并保存供应商档案; 3.使用的肉禽食品(原料)要有检疫合格的证明,鲜货类原料要标注保鲜期; 4.所用原料不得经过非食用色素及其他非食品用化学品处理; 5.所用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,并禁止使用注水、掺水、变质的原料及其成品、半成品; 6.所用原料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,农药残留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; 7.禁止使用未经依法批准的新资源食品、保健食品; 8.不使用国家禁止销售的野生保护动植物; 9.库存原料要有专人保管、分配,有进出库记录; 10.禁止使用无进货凭证及不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要求的其他食品。 (二)加工环境 1.厨房装修、装饰建材标准达到规定要求; 2.厨房内初加工、烹调、服务等区域等要分布合理、规范; 3.室内环境达标,其中温度、换气、落尘、通风系统达到一定要求; 4.按操作规程运行,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卫生; 5.食品容器、包装材料、食品用工具、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; 6.保鲜设备运行良好,冷菜、点心及原辅料要按照规定设备及温度、时间进行保鲜。 (三)菜点质量 1.有规范的菜点质量标准说明,包括主料、辅料、调料的规格要求、投料比例,加工时间限制、炊具设备,成品的特色特点,餐饮用具搭配等; 2.菜点品种以常见原料为主,采用当地烹饪技法,体现本地的饮食特色; 3.菜点品质稳定,不受季节、时间变化而影响成品质量; 4.菜点品种易于推广,价位适宜受到消费者欢迎,市场销量较大; 5.菜点品种对企业的销售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,在销售额中占有一定比例。 |